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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赞美女性(1)

赞美女性的论文之论女性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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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了关键性的历史时期,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现代性体制建设的成败,不仅在于体制本身是否完善,而且人的因素也是至关重要的。现代性体制的建构和正常运转需要具有现代性素质的人,人的现代性生成的根本标志是独立人格的生成,因此,人的启蒙、人格转型是现代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人格转型中,难度最大又常常被人们忽视的是女性人格转型问题,因此,对女性人格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女性人格及其历史特征

谈到女性人格,也许有人要问:人格还有性别之分吗?什么是女性人格?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研究人格概念。

“人格”是一个在不同学科中被广泛使用着的概念,含义非常的复杂。目前,人们常常在以下两个层次上使用人格概念:

第一,在哲学的层次上,人格被认为是人所以成为人的资格,人格是和人的主体性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资格,而主体性则是人作为主体在其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自主性、创造性。

第二,在具体科学层次上,人们也常常使用人格概念,在伦理学中它指人的思想道德品质;在法学中,它指法律给予保障的,与法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对人格的性别特征进行研究的当属心理学的范畴。在心理学中,人格就是人的个性,人的个性不仅存在着个体差异,而且存在着群体差异,男性人格特征和女性人格特征,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性别人格。

由此可见,人格既可以从抽象层面上来理解,也可以从具体的层面上来理解,而女性人格本身就是一个既抽象又具体的概念。

从抽象的层面上来看,人格并没有性别之分。女性应该首先是人,“她”是她,但“她”也是全体,具有人类种的全部特征,具有人的共性、人的本质属性。女人和男人统一于人,女性人格和男性人格统一于人格。也可以说,女性人格就是人格。

从具体层面上来看,人格又确实有性别之分。女性作为一个群体确实具有不同于男性群体的个性特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把它称为“女人味”或“女性气质”。因此,在具体层面上,女性人格就是指女性性别人格。

从传统观点来看,女性的性别人格特征常常表现为:肉体的、非理性的、温柔的、母性的、依附的、感情型的、主观的、缺乏抽象思维能力的,它总体上具有被动性的特征。这种特征完全不同于男性,因为,人们常常把男性特征理解为:精神的、理性的、勇猛的、富于攻击性的、独立的、理智型的、客观的、擅长抽象分析思辨的。这些特征总体上具有主动的性质。

从以上对人格的两个不同角度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人之为人资格的人格是人的主体地位、主体特性。而主体的地位、特性表现在人的行为上,必然使人的行为在整体上具有主动性的特点。但是,女性性别人格特征则要求女性的行为在整体上具有被动性。这样就产生了悖论:女性要成为具有主体性的人,而具有主体性的人是非女性化的。女性成为一个具有人格的人和她的性别人格相矛盾,她自身是分裂的。在男人身上,公众生活和私人生活之间并不存在裂痕,男人在行动和工作中越是证实他对世界的控制,就越显得有男子汉的气魄。人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在他那里是结合在一起的,而女人的独立和成功却和她的性别人格相矛盾。也正因为如此,许多成功的女人怕被称为“女强人”,因为这个称呼意味着是没有“女人味”的,非“女性化”的。

这个问题是现代妇女所面临的独特问题,也是女性在人格转型过程中遭遇的区别于男性的自身的特殊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考查女性作为具有主体地位的人和她的性别人格在历史上生成和变动的情况。

 

二、女性人格生成的历史溯源

女性的性别人格究竟是与生俱来的,固定不变的自然秩序,还是文化的产物?由于男性和女性在解剖学和生理学上的明显差异,很容易使人误以为两性性别人格的差异主要是生物原因引起的。事实上,女性的性别人格特点主要是文化造就的。女性性别人格既是文化的产物,它就是可变的,同时,女性的主体地位也是在历史中生成和发展的。男女两性在历史上不同的生活处境造成了两性主体地位的差异及各自不同的性别特征,通过对历史的追溯,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点。

在史前社会,人类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存在的基本形式。男女两性的关系也具有和文明史时期不同的性质。人类学家的研究表明,在史前时期,人类经历了“母权制”社会。在母权制社会,自然分工就是社会分工,基于自然基础上的分工使女性在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女性因自然分工而取得了自然权利。但是,这种自然权利只是在性的意义上,基于生理机制的自然分工产生的,具有纯自然性,因而不存在着用来治理男性的所谓统治,女性社会地位的确认并不意味着对男性的贬低,男女不平等是不存在的。但是,随着母权制的解体和人与人奴役的产生,出现了性别奴役。

在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以后,奴隶制作为文明史上第一种社会制度是女性受压迫、奴役的开始。在中国,周王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男尊女卑的理论,这种理论规定女人有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并没有给女性的非人处境带来任何转机,历史的进步并没有消除而继续拉大男女两性主体性的差异。

几千年漫长的封建政治、经济和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否定女性主体性,否定女性人格的。

封建制是等级森严的专制制度,在政治生活中强调“君君”、“臣臣”,在家庭生活中则强调“父父”、“子子”,人们的家庭关系也必然是与等级制度相一致的等级关系,在这种等级关系中没有直接讲到妇女,是因为妇女自然处在最低等级。封建制国家还用法律和意识形态确立男子在社会生活中的中心地位,提倡“三从四德”、“三纲五常”,这些都从根本上压抑了女性的主体性。

同时,封建制的经济形态也封闭女人的主体性,使女人处于从属地位。在封建社会中,家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单位,人们经济活动的中心。在这种以家为本位的社会中,女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身份,更谈不上具有独立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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